中國張掖網高臺訊 近年來,高臺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能動履職,把刑事案件辦理質效作為檢察辦案的生命線,多措并舉,促進刑事檢察案件辦理質效不斷提升。
抓實案件辦理質量,提升刑事檢察監督能力。以提前介入夯實證據基礎,對偵查階段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在受理案件時對所列意見的偵查取證情況進行審查,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證據收集、羈押必要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確保提前介入的作用落到實處。充分發揮“捕訴一體”優勢,在審查逮捕階段,以公訴視角審視證據材料,做好全案審查工作,針對需要繼續偵查的案件,檢察官充分釋法說理,明確偵查方向。
營造學習氛圍,提升刑事檢察專業能力。高度重視業務學習,實事求是、精益求精,不斷提升辦案質效。注重對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典型案例的學習,尤其是把典型案例學習作為日常學習、工作的一部分,力爭辦理案件時向典型案例看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舉辦檢察業務知識競賽、公訴人辯論賽等,以賽促學,切實提高刑事檢察人員業務能力,將理論思想轉化為行動自覺,真正用好典型案例解決實際辦案問題,通過“以案釋法”,實現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善用數字賦能,拓寬刑事檢察監督渠道。針對立案監督工作,善于運用大數據技術拓寬監督渠道,精準發現監督線索,建立對公安機關醉駕案件立案監督模型,通過數據碰撞,發現監督線索及時調查核實,為后續的監督工作提供數據支撐,促使檢察干警更加積極主動地從辦理的案件出發梳理監督辦案經驗規律,歸納提煉監督要點,自主獲取異常案件線索,以意識能動的主動監督實現了法律監督從“坐等上門”到“主動破局”的根本性轉變。
堅持內外聯動,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職能作用。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和《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甘肅省公安廳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實施細則》,在通過外部協作加強檢警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的同時,更好地實現檢察機關內部各業務部門和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之間案件信息共享的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定期針對重點案件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就制發糾正違法通知書和檢察建議的質量及落實效果開展專項監督,并將結果反饋相關業務部門。
強化數據導向,以提升業務數據緊盯工作質效。強化對核心業務數據的統計、監督、管理,發揮數據引領作用。細化工作任務,將核心數據指標細化到具體辦案人,辦案人對重點業務數據進行分析,及時修正工作方向,以點帶面帶動考核數據提升。加強對案卡填錄前端信息填錄的規范性指導,及時審核案件信息變更,明確辦案人是業務數據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建立信息填錄通報制度,對錯填、漏填數據及時糾正,規范數據監管,夯實數據基礎。 (高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