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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新聞發布廳
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實錄
來源:張掖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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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8日 19:34
5月8日下午,張掖市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第二批)新聞發布會在張掖市人民政府新聞發布廳召開。張掖中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王彬介紹了全市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開展情況;張掖中院副院長袁建銀發布了第二批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張掖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張正權、民二庭、民三庭相關負責人就媒體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張掖市委宣傳部二級調研員劉興年主持新聞發布會。

市委宣傳部二級調研員劉興年主持新聞發布會
主持人:
女士們、先生們,媒體朋友們:大家下午好!歡迎出席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
今天的發布會,我們邀請市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王彬先生,市法院副院長袁建銀先生,市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張正權先生,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長白登山先生,市法院民三庭副庭長宋睿女士,請他們為大家介紹《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朋友關心的問題。
應邀參加今天新聞發布會的媒體有:省廣電總臺、甘肅經濟日報社、中國甘肅網、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及張掖市融媒體中心。
首先,請市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王彬先生介紹全市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開展情況。
市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王彬
王彬: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蒞臨本次新聞發布會的各位媒體朋友表示熱烈的歡迎!衷心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張掖法院的關注和支持!下面,我將全市法院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向大家作簡要介紹!
營商環境是一個地方經濟發展的核心要素。近年來,全市兩級法院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級法院部署要求,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服務市委中心大局工作的切入口,緊密結合市第五次黨代會確定的目標任務,充分發揮民事、刑事、執行等部門在化解金融糾紛、打擊金融犯罪、保護投資者權益、促進規范經營、維護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優勢,多措并舉優化營商環境,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兩級法院“一把手”工程,各縣區法院均成立工作專班,形成了上下貫通、內外聯動的協同工作格局。2022年以來,市法院先后制定《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服務高質量發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等司法指引,編印《民營企業常見法律風險防范指引手冊》,組織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四個一”“萬名干警聯萬企”等專項行動,各項工作成效顯著。
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各類案件58929件,審執結53987件,結案率91.61%,其中審執結涉企案件23781件,為企業執行到位資金14.37億元。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突出源頭治理,嚴懲欺行霸市黑社會性質組織,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鏟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兩級法院牢牢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嚴格把握非法經營罪、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防止隨意擴大使用。從制度建設著手,完善審判委員會、專業法官會議工作機制,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從源頭上有效防范冤假錯案發生。營造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優化訴訟服務,大力推進一站式訴訟服務,全面開展網上立案、跨域立案,方便企業訴訟。依法審理企業借貸、股權質押、互聯互保等案件,扎實開展涉金融不良資產案件專項清理工作,受理涉甘肅銀行、農合機構、甘肅資產管理公司三家金融機構的訴訟案件5093件,審結4852件,結案率95.2%;執行案件3175件,執結2443件,結案率77.1%,執行到位標的額4.6億元。全市集中開展涉種植回收合同專項執行行動,有效執結案件555件,結案標的額2668.2萬元。張掖海升現代農業有限公司和張掖超越發展農業有限公司破產重整一案審理獲省委、市委、省高院高度肯定。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成功審理“大窯嘉賓”“華為”“金伯利”商標侵權案、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訴KTV著作權系列案等一批廣受社會關注的知識產權類案件。營造誠實守信的營商環境。依法妥善處理各類買賣、借貸、擔保等合同糾紛,鼓勵誠信交易,嚴懲商業欺詐、恣意毀約、背信棄義等失信行為,嚴厲打擊制假售假、坑蒙拐騙行為。依法審理各類合同糾紛,對合同自由的司法干預要限定在法律明文規定的范圍之內。同時,穩定投資者的預期,對政府違反承諾案件,堅決依法支持企業和企業家的合理訴求。注重以案釋法,發揮典型案例的輻射、指引、警示作用。營造“親”“清”有界的服務環境。2022年市法院積極開展“三進三問三查”“萬名干警聯萬企”專項活動,選派法官分別深入90余家企業進行實地走訪調研,幫助解決困難問題100余件。兩級法院全面加強對兩級法院主要領導和領導班子監督,下發《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責任清單》,嚴厲懲處與企業交往中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切實保障企業及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主持人:
感謝王彬先生的介紹。下面請市法院副院長袁建銀先生介紹市法院第二批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有關情況。
市法院副院長 袁建銀
袁建銀:
近年來,全市兩級法院認真落實省委、市委有關優化營商環境的精神,立足審判執行主責主業,扎實推進改革創新,有效維護公平競爭、誠信守法的市場規則,展現了我市法院服務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為和主動擔當,兩級法院依法審結執行了一批打擊擾亂社會秩序犯罪、保護知識產權、加大執行力度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和引領作用,經過認真篩選,張掖中院發布第二批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本次發布的8件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涵蓋破產、民商事和執行等案件類型,在挽救瀕危企業、保護中小投資者、民商事案件調解、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等方面皆具有較大影響。通過對基本案情與典型意義的闡釋,旨在發揮司法裁判的規范和指導作用,引導全市法院進一步提升涉企案件辦理水平,依法保障企業合法權益,構建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更好的服務和保障社會經濟發展大局。下面我將本次評選出的張掖法院八大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向大家予以公布。
1.王某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
基本案情1995年,被告人王某等人在張掖成立“龍虎幫”,自此開始緊密聯系。1998年11月,王某與自己的弟弟王某2等人有預謀、有組織的實施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的違法犯罪活動,并逐步結為團伙。2001年至2003年期間,王某、王某2等人因共同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王某刑滿釋放后仍不思悔改,以所謂合伙方式吸納他人參股成立“鼎鼎紅”娛樂會所,后又自己獨自經營,從而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實力。在此期間,王某先后同“龍虎幫”成員緒某、徐某、保某取得聯系,通過籠絡王某2等親友,糾集程某、秦某等刑滿釋放人員,逐步發展壯大組織,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自形成以來,長期在張掖市甘州區、高臺縣、民樂縣有組織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充當“地下執法隊”,強行插手民間糾紛,參與暴力拆遷,肆意打砸損毀他人財物,通過犯罪給被害人心理造成恐懼,以實現收取傭金、侵占項目、抵賴工程款等非法目的。在2009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間,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共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行為14起、非法拘禁犯罪行為6起、敲詐勒索犯罪行為1起、聚眾斗毆犯罪行為1起、強迫交易犯罪行為1起,且在實施上述有組織犯罪過程中多次使用事先準備的砍刀、洋鎬把、木棒等具有極強攻擊性、傷害性的作案工具,侵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犯罪直接導致近40余人受傷。加之該組織的黑社會性質,對當地人民群眾造成了心理強制,帶來了心理恐慌,致使被害人不敢舉報控告,不敢在當地就醫治療。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社會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裁判結果2021年8月5日,甘肅省山丹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被告人王某等5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被告人王某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三年至有期徒刑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典型意義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既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又嚴重破壞經濟,擾亂正常的營商環境,是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重點打擊的對象,以王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十幾年在張掖市甘州區、高臺縣、民樂縣充當“地下執法隊”,強行插手民間糾紛,參與暴力拆遷,肆意打砸損毀他人財物,通過犯罪給被害人心理造成恐懼,以實現收取傭金、侵占項目、抵賴工程款等非法目的,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受害人數較多,社會影響極為惡劣,該案的審理有效的打擊了涉黑犯罪,弘揚了社會正氣,彰顯了人民法院對破壞生產生活環境、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黑惡勢力嚴懲不貸的堅定信念,為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2.甘肅某礦泉水公司與甘肅某建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基本案情2017年9月13日,某礦泉水公司與某建材公司簽訂《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一份。合同約定,單價含發票。合同簽訂后,某建材公司向某礦泉水公司供應價值4993075元的混凝土,某礦泉水公司支付混凝土價款3807436元,剩余價款1185639元未付,經某建材公司起訴法院審結后已進入執行階段。某建材公司收取貨款后,先后分六次開具了金額為2585134.98元增值稅專用發票,剩余款項的發票未開具,因而成訟。裁判結果甘州區法院判決某建材公司向某礦泉水公司開具金額為2407940.02元的增值費專用發票。典型意義該案的審理拓展了民事合同中開具發票這一合同附隨義務與稅法調整規范的稅收征管義務具有相一致的法治同一性原則,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彰顯了司法對規范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維護了良好穩定的創業環境,保護了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化市場體系,使市場的創業、創新和創造動力更加強勁。
3.美宜佳公司與易家美九號便利店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基本案情美宜佳公司自1997年成立以來,旗下美宜佳便利店在廣東、華中、華東區域發展了多家連鎖加盟店鋪,先后榮獲多項榮譽證書,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美宜佳公司注冊取得“美宜佳”文字商標,核定使用商品/服務項目為第35類:進出口代理;推銷。現上述商標均在有效期內。易家美九號便利店于2021年4月7日登記成立,開業至今所使用的店鋪門頭招牌為“宜家美生鮮便利店”。美宜佳公司認為在其登記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名稱及店鋪招牌中使用與“美宜佳”相似的字號,使相關公眾誤認為其與美宜佳公司存在特定聯系,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其侵權行為給美宜佳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損害美宜佳公司的商業信譽,同時也破壞國家的市場經濟秩序和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故請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40000元。裁判結果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駁回了美宜佳公司的訴訟請求。典型意義近年來,隨著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強,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大幅增加,商業化維權現象應運而生,濫用知識產權問題亦開始顯現。本案美宜佳公司雖持有“美宜佳”文字商標的商標專用權,但與被告使用的“宜家美生鮮便利店”字號,在字形、字意、排列組合及顏色上均有明顯區別,對近似文字商標侵權的判定,應從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并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和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等因素綜合判斷。故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依法駁回了美宜佳公司訴訟請求。該案裁判明晰了文字商標的侵權界限,維護了小微企業的合法權益,體現了人民法院優化市場競爭秩序的決心。
4.張掖市某農業公司與魏某種植回收合同糾紛案
基本案情2021年4月20日,張掖市某農業公司與魏某就種植甜玉米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一份,約定由農業公司向魏某提供甜玉米種子,魏某負責種植,玉米成熟后由公司進行回收。合同簽訂后,公司給魏某提供甜玉米種子價值14070元。2021年7月18日,魏某要求提高收購價格,公司提出可以將收購價格適當上調,但因魏某要求過高而協商未果。因魏某并非直接種植戶,而是作為農戶的牽頭人幫助農戶聯系種植企業,簽訂合同時沒有涉及農戶。在收購時,農戶提出按照畝產2500元的標準或者按照畝產2800元包產,雙方并未協商一致,因當時水果玉米行情較好,農戶為了賣更多的錢,遂將種子出售。公司起訴要求魏某返還玉米種子款14070元,并按每畝1500元承擔違約金225000元。裁判結果一審法院判決:魏某返還張掖市某農業公司玉米種子款14070元,并承擔違約金103500元。在二審期間,雙方自愿達成“魏某支付張掖市某農業公司種子款及違約金90000元。”的調解協議。典型意義張掖作為全國玉米制種的重點地區,營造良好的制種企業營商環境十分重要。近年來,隨著制種行業的快速發展,種子價格上漲,出現了極個別農戶違背誠信原則,為了爭取利益最大化,甘愿冒著違背合同約定,可能承擔違約金的風險,將所收獲的種子出賣給他人,給制種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也潛藏著大面積違約的風險,極大地破壞了種子行業的營商環境。本案系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法院西郊“種子法庭”與上級法院緊密配合處理的一起典型涉制種案件,在處理涉種案件糾紛過程中,以促進涉種行業步入規范,大力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為目標,以注重合同執行,提升誠信原則為抓手,對張掖制種行業健康良好發展具有積極的引導作用。
5.四川某工程公司與臨澤縣某開發公司、陜西某勞務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申請執行案
基本案情四川某工程公司與臨澤縣某開發公司、陜西某勞務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1、臨澤某開發公司、陜西某勞務公司欠四川某工程公司工程款及利息1679985.77元,由臨澤某開發公司分期支付,陜西某勞務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022年1月11日,四川某工程公司以臨澤縣某開發公司、陜西某勞務公司不履行付款義務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及時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了解到若斷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將對臨澤某開發公司和陜西某勞務公司的下一步融資活動產生影響。既要保障勝訴當事人的權益又要審慎采取執行措施防止被執行企業陷入融資困境,案件處理的周期也不宜過長。疫情當前,面對四川某工程公司無法到庭的現實情況,執行法官快速反應,在既把握好“快”又做到“慎”的情況下,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進行充分溝通,通過“云上法庭”組織四川某工程公司與臨澤縣某開發公司、陜西某勞務公司進行線上協商。2022年7月21日,經執行法官通過云上法庭溝通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申請人自愿撤銷執行案件。典型意義為保障經濟發展,保護小微企業正常運營,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人民法院秉持有效發揮執行職能對民營經濟發展的護航保障作用,平衡保護好企業合法權益的司法理念。在本案執行中,法官積極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溝通協調,從法、理、情多方面耐心疏導化解雙方矛盾糾紛,在全力保護申請執行人權益的同時,幫助被執行企業翻過“市場冰山”,優化了法制化營商環境。
6.趙某與臨澤縣某公司、師某公司解散案
基本案情2009年9月1日,趙某與師某簽訂設立臨澤縣某公司出資協議。協議約定:師某以設備、原材料作為投資,占投資總額51%;趙某以產品、現金投資,占投資總額49%。2009年9月9日,趙某和師某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五條規定,雙方均以貨幣出資,師某出資102萬元,占有51%股權,趙某出資98萬元,占49%的股權。2021年1月7日,臨澤縣某公司作出股東會決議,解除趙某臨澤縣某公司股東資格”。臨澤縣某公司將該股東會決議送達給了趙某。趙某遂于2021年5月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公司決議。臨澤縣人民法院判處“確認解除趙某臨澤縣某公司的股東資格的股東會決議不成立”后,趙某又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解散臨澤縣某公司。裁判結果一審法院判決駁回趙某要求解散臨澤縣某公司的訴訟請求。趙某不服原判決,提起上訴。甘肅省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解散臨澤縣某公司。典型意義司法強制解散公司的目的是通過公權力的介入平衡保護公司各股東及債權人的利益。而公司的正常運行是通過股東行使權力和公司管理機構行使職權實現的。在股東發生沖突和矛盾,彼此不愿妥協,導致公司運行出現障礙,股東大會無法對公司的任何事項作出決議,股東大會因對方的拒絕參會而無法有效召集,或任何一方的提議都不被對方接受和認可,即使舉行會議也無法通過任何決議的情況下,公司的運行陷入僵局,對公司、股東造成實質性損害,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故在此情況下,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保護自身權益應當予以準許。該案的判處,為侵害股東權益的公司敲響了警鐘,從而助推企業健康良性發展。
7.張掖某農業公司和張掖某發展公司破產重整案
基本案情2017年8月、2018年11月,陜西某果業公司全資控股的陜西某發展公司在民樂縣全資建設張掖某農業公司和張掖某發展公司。兩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果蔬種苗培育、銷售,果蔬花卉的種植、儲藏、銷售及推廣服務,是一項高水平的數字化設施園藝項目。該項目的成功建設引領了甘肅省設施園藝產業由勞動密集型向數字化、智能化方向轉化,為甘肅省戈壁農業的跨越式發展提供了示范樣板,是民樂縣乃至張掖市農業龍頭企業。公司成立以來經營情況一直較好。2022年3月1日,因陜西某果業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決定進行預重整,該公司申請對下屬全部子公司進行實質合并重整,張掖某農業公司和張掖某發展公司亦在預重整范圍之內,此舉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及債權人債權安全造成巨大風險。為避免合并重整給兩公司造成不利影響,2022年4月初,兩公司債權人甘肅銀行、蘭州銀行分別以張掖某發展公司和張掖某農業公司賬面資金不足以清償其貸款本息為由提出對兩公司進行獨立重整的申請。審理情況甘肅省民樂縣人民法院收到重整申請后,經審查認為兩公司符合《破產法》規定的破產重整條件。兩公司雖是陜西某果業公司的控股公司,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運營、獨立核算、單獨管理,并不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等必須實質合并破產的因素。根據審慎適用實質合并破產重整程序原則,裁定受理兩公司單獨進行重整申請,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擔任該案的管理人。管理人充分利用發揮府院聯動機制,協調債權人、債務人、投資人達成相關協議,提交了重整計劃草案,并經人民法院審查批準。最終由民樂某農業投資公司作為戰略投資人以新增投資、債轉股方式,與縣農業局、財政局共同持有張掖某農業公司重整后100%股權,清償的債務總規模為3.51億元;以增資1元及縣財政實際投入取得張掖某發展公司100%的股權,清償的債務總規模為6.92億元。兩公司所有員工全部接受繼續留用。典型意義該案是法院慎用關聯企業實質合并破產重整防止損害正常經營的獨立法人企業及其債權人合法權益而單獨重整的成功案例。也是依靠府院聯動機制推進企業復蘇重生的生動實踐。在重整案件審理中,當地法院與政府認真落實破產案件審理府院聯動工作機制,積極開展債權人與債務人溝通、解釋與安撫工作,為企業后續發展提供安全保障,最終引進政府投資公司做為投資人接管破產企業,體現了府院聯動機制凝聚社會各界力量,促進企業優勝劣汰,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等工作中的優勢作用。兩案的成功重整,化解了7.8億元銀行金融風險,改善了兩個公司面臨的債務危機,釋放了兩公司的營業潛能,穩定了生產經營和農民工就業,保護了廣大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使企業重新煥發生機,吸收當地就業并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8.劉某、何某與甘肅某公司、張掖市某房地產公司、福建某投資公司、林某股權轉讓糾紛申請執行案
基本案情劉某、何某與甘肅某公司、張掖市某房地產公司、福建某投資公司、林某股權轉讓糾紛一案,劉某、何某以甘肅某公司、張掖市某房地產公司、福建某投資公司、林某未履行簽署的賦有強制執行效力的《股權轉讓協議補充協議二》為由,向甘州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甘肅某公司、張掖市某房地產公司、福建某投資公司、林某承擔銀行利息2871534.78元,并承擔違約金5800000元。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查明,涉案《執行證書》對清償債務履行情況進行核查、計算的依據為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甘01執744號執行裁定書載明的執行數額。相關當事人現正對(2021)甘01執744號案件的執行提出執行異議,為不影響被甘肅某公司、張掖市某房地產公司、福建某投資公司、林某企業的正常經營,執行法院在詳細分析研判后,認為本案執行依據存疑,遂分批次對被執行企業賬戶進行解凍。后(2021)甘01執744號執行裁定書被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甘州區人民法院遂裁定:駁回劉某、何某的強制執行申請。典型意義“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把平等保護貫徹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節。平等是法治的內在價值。優化營商環境。要始終堅持依法、全面、平等保護原則,堅決防范和糾正就案辦案,選擇性執法行為,真正做到心中一桿秤,手中一把尺。本案系存在不確定因素的情形下,為不影響被執行企業的正常經營,通過對案情的詳細分析研判,在確定本案的執行依據可能有誤的情形下,提前分批次解除對被執行企業賬戶的凍結措施。為被執行企業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維護被執行企業的合法權益,做到了在執行工作中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緊密結合,立足本職、轉變觀念,切實依法平等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實現對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深度回應。
主持人:
感謝袁建銀先生的介紹。現在進行記者提問,請媒體朋友在提問前,先通報您所在新聞機構名稱。
1.中國甘肅網記者:剛才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有關于破產案件辦理的典型案例,請問市法院在破產案件辦理過程中,如何妥善處理這些問題的?
白登山:
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必須遵守優勝劣汰的規則。破產制度就是讓一些僵尸企業依法退出市場,同時,通過破產制度對一些具備重整條件的企業進行重整,既能挽救了一個陷入困境的企業、保障廣大債權人的權益,也能妥善安置企業職工,維護了社會安全穩定,最大限度釋放出破產審判制度的價值。本次發布的兩個典型案例就是破產重整方面的典范,我們的具體做法是: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市縣區兩級法院均成立專門的破產案件合議庭,負責破產案件辦理;市法院編制破產管理人名冊,成立破產管理人協會,完善對管理人的管理和考評制度;專門制定《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辦理規程》《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預重整操作指引》等文件,市法院破產合議庭加強對下指導,全市兩級法院結合司法體制改革,不斷強化破產審判團隊建設。二是主動服務大局。充分發揮“府院聯動機制”的積極作用,案件進入破產程序前,與政府職能部門召開聯席會議,爭取破產費用、職工安置等方面支持。三是加強組織協調。緊緊依靠黨委領導,統籌考慮各方利益,主動爭取各方支持。在破產案件辦理中,法院多次向當地黨委和人大專題匯報破產審判工作,協調政府融資平臺及時收購破產財產、加大資產處置力度,為破產案件成功辦理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我市法院破產審判工作尚在進一步完善和推進過程中,今后的破產審判將繼續在維護地方經濟發展和保障職工權益、債權人利益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2.甘肅經濟日報記者:請問貴院在審理知識產權案件中是如何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的,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宋睿:
2022年,我院公開審理了一系列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有效強化了知識產權保護,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做好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職能作用。2022年,根據規定將部分知識產權案件受理權限下放至甘州區人民法院,其中我院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53件,其中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達17件,通過對該批案件的審理,依法對“傍名牌”、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等侵權行為進行了重點打擊。典型案例中原告美宜佳公司與被告易家美九號便利店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該案裁判明晰了文字商標的侵權界限,維護了小微企業的合法權益,體現了人民法院優化公平、有序市場競爭秩序的決心。全市法院在保護知識產權上具體做法主要是:一是針對案件審理中存在的裁判標準不一的問題,不斷強化市場價值導向,充分考慮侵權人的過錯程度,對涉及食品安全、市場經營秩序等方面的侵權行為,執行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懲罰力度,從重打擊擾亂營商環境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二是積極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聯動,通過采取證據保全、開展座談會、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相互銜接配合等措施,使得案件的審理、鑒定工作順利開展,提高了審判質效。三是在線上通過及時公布裁判文書、全程直播庭審活動、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典型案例,在線下組織干警走上街頭開展知識產權普法宣傳等活動,向社會公眾普及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大力傳播以“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為核心理念的知識產權文化,確保以知識產權審判助推優化營商環境收到實效。
3.張掖市融媒體中心記者:剛才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有兩件關于執行的典型案例,請問我市法院執行工作去年在優化營商環境中采取了哪些積極措施,取得了哪些明顯成效?
市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張正權
張正權:
我市法院認真落實市委《關于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實施意見》堅持執行聯動,合力執行攻堅,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5842件,同比上升4.95%;執結22789件,執結率90.98%,到位金額17.7億元,執行“3+1”核心指標全面完成。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在全市兩級法院先后組織開展了國有土地上歷史遺留“登記難”專項行動,全力化解登記難題,無障礙轉移登記率達98.5%;組織全市法院開展為期四個月的種植回收合同糾紛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執結案件178件,為600多戶制種農戶及企業追回制種款2668.16萬元,切實保障了制種主體合法權益,工作成效得到市委充分肯定。扎實開展涉金融不良資產清收專項執行行動,協助清收貸款4.45億元,清收率41.59%。二是通過網絡查控、凍結、扣劃等手段,不斷加大執行力度。依法采取失信懲戒、拘留、判處拒執罪等手段,著力強化執行威懾。三是我市法院通過組織開展“涉民生案件”、“執行案款專項清理”、“四講四改”、“職務犯罪涉財產刑案件”“信訪案件百日攻堅”等專項執行行動,扎實開展“夏季攻勢”、“金秋利劍”、“冬日暖心”、“百日攻堅”等集中執行行動,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全力攻堅。四是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三進三問三查”等活動,深入企業、咨詢交流,有的放矢提供法律幫助,牢固樹立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綜合平衡各方利益,執結了一批涉企重大執行案件,編寫報道了一批涉企執行經典案例。最大限度降低執行對企業的負面影響和損失,使部分企業走出困境、渡過難關、恢復了生產。
4.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2023年是“優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年”,請問張掖兩級法院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和服務企業發展方面,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袁建銀:
2023年為“優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年”,全市法院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識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意義,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來,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樹立善意文明執法理念,著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企業營商環境。具體的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定向發力,持續提升全市法院營商環境工作水平。一是強化組織保障。明確“一把手”責任,督促“一把手”擔責,制定具體措施,強化制度支持、資金扶持和人力保障,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二是細化工作舉措。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切實找準司法服務經濟發展的切入點、結合點和著力點,找準司法服務的“小切口”,服務經濟發展“大產業”。三是量化督查考核。綜合運用專項督導、隨機抽查、明察暗訪、問責約談等多種方式倒逼工作落實,全力以赴補齊短板弱項。四是深化輿論宣傳。加強輿論引導,集中宣傳會議精神,積極總結亮點工作經驗,查找短板不足,通過正反面典型的宣傳,營造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良好工作氛圍。
主持人:
感謝袁建銀先生的回答,記者提問環節就到這里。推動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希望廣大新聞媒體以普法宣傳為抓手,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導向,緊緊把握所通報案例的典型意義,以案釋法,樹立合法合規經營理念。同時,希望各媒體深入宣傳報道全市各級法院優化營商環境。感謝今天的發布嘉賓,感謝各位媒體朋友!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